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境内外客商到我镇投资办实业,掀起新的发展潮,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镇实际,镇委、镇政府决定实行领导和部门招商引资责任制度。
1、要切实提高实行责任制的认识。 近几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招商引资软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是从总体上看,环境建设仍与外资进入,项目进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有些领导的招商引资意识,有些部门的管理手段及办法仍然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必须看到,我们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加快,惠州折掀起新的发展潮,特别是周边镇、办事处的经济发展,为我们提出新的挑战,也带来新的机遇。搞好外商投资软环境,是我们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的关键,在目前汝湖发展空间有限,资产存量不足的情况下,显得尤其重要。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以我镇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跳出部门利益的小圈子,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感,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招商引资创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而进行投资、经营和管理的良好的环境,确保我镇今后招商引资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 2、要明确领导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 成立汝湖镇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镇委、镇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对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的进行指导和协调,研究制定发展规划,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设立汝湖镇招商引资历办公室,作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考核、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成立汝湖镇投资者服务中心和镇招商引资投诉电话,建立招商引资领导办公例会制度,定期调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听取重点外商对我镇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效果,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3、要明确部门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 所有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单位和部门都是改善境外投资者软环境的主体,其职责规范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量化,以便便于监督检查,通过实施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的基本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急外商之所急,帮外商之所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为外商搞好服务的义务,没有刁难外商的权利;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守信用,甚至以其它形式侵害投资者的行为,不准以任何形式干扰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准到外来企业检查、调研、采访和参观。 4、要实行行政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主办负责制。 通过实行部门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任何工作环节都要体现“马上办”,要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和时限。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大力推行承诺服务、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对外商解决投资和生活经营活动各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安商、富商、留商”。
为保证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科学的检查、考核机制和办法,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1、检查考核的内容。 以市、区、镇有关改善投资软环境若干规定和领导责任制及部门责任制为依据。主要是,工作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以及执行政策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廉政建设情况。 2、检查考核的形式。 一是组织每年一次专项检查,对照领导和部门责任制逐项进行检查考核。二是每年组织一次外商评议。通过外商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外商对我镇改善投资环境,实施领导和部门责任制的办法。以及领导各部门和为外商提供服务的情况,并通报考评结果。三是搞好调查走访。由招商引资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的反映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责任制逐项落实。四是受理招商引资投诉电话。对投诉电话所举报的内容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落实。 3、责任追究的方式。 一般为诫勉,责令检查和限期改止,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除职务,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按五个方面进行:一是工作人员在接待和办理各项涉外事务中,态度冷横刁难外商甚至与投资者发生争吵的,给予批准教育,甚至停职检查处理;二是工作中推诿扯皮,未按现定时限办理业务以及在节假日、公休日拒绝预约办公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处理;三是因部门工作原因造成投资者撤回投资的,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主管领导通报批评;四是吃、拿、卡、要的,由当事人对投资者加倍赔偿,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并对部门及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五是违反规定,对外商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甚至干扰,阻碍,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对当事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纪处分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表彰奖励的方式。 主要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对年度考核检查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行、镇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通过宣传表彰,树立汝湖开放形象,发展形象和文明形象,进一步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中共惠州市汝湖镇委员会 惠州市汝湖镇人民政府 200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