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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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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引进办公室可为外商投资提供咨询服务,并无偿为外商承辨投资的有关手续,包括外经、工商、消防、环保、地税、技术监督局、海关等有关证件、备案。 |
| 积极协助外商辨理报建手续及房产所有权证等手续。 |
| 镇政府成立由引进、劳动、公安、工商、司法、税务、供水、供电、电信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协调小组,由主管工业的领导担任组长,及时解决外商遇到的问题,为外商排优解难。 |
| 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凡引进外商投资辨厂,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投资额0.5%提奖,投资额在500~1000万元的,按投资额0.7%提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1%提奖,成功介绍厂房给投资者辨产业者,奖励1个月的厂房租金。对引进外商前来购地办企业者,每平方米奖励0.2-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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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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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规定的“二免三减半”政策,即五年内享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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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土地以优惠价格出售。镇政府负责“四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讯、平整土地,并负责辨理国土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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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的价格每平方米月租金0.5~2元人民币,对于非建设用地,应辨理审批手续。外商投资在我镇租赁厂房的,月租金为每平方米4~9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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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镇投资兴辨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除缴交外经贸易局及外管局的手续费外,一律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调剂价100%返还给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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